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办啊
释义
    法律分析: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清算组应予登记。
    公司清算中,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请其债权。
    债权人申请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手续。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1: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