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一、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是: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 (5)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财产保全多久可以解封 财产保全一般情况下申请人未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三十日后人民法院就会解除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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