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可申请保全,以确保生效判决得以执行或避免财产损失。利害关系人可在起诉前或后向法院申请,应提供担保。如情况紧急,可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未提供担保者,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分析 1、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保全。只要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得到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可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 2、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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