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一、离婚后再领证需要什么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再婚也是结婚,除了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外,没什么特殊状况。
 二、再婚的时候要带离婚证吗
 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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