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一方个人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在其名下,则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夫妻共同出资购房,则无论登记在谁名下,该房屋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并登记房产证的,该房产应属于购房者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房并登记房产证的,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无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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