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时能不能断水断电断路 |
释义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禁止采用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赔偿、刑事追究和治安处罚。被拆迁人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此外,为了实施断水、断电等强迫搬迁方式的违法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所以,在拆迁中采用断水、断电、断路的情况是违法的,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拆迁时的基础设施维持问题 在进行拆迁时,维持基础设施的运行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断水、断电和断路会对居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运行造成不便和困扰。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应该采取措施确保基础设施的持续运行。可以通过提前安排临时供水、供电和交通路线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拆迁过程中的基础设施维护工作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执行。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影响,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包括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违反规定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确保拆迁过程中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应采取措施提前安排临时供水、供电和交通路线,并与相关部门协调,确保基础设施维护工作的及时执行。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居民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影响,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四章 通信和警报 第三十二条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建设通信、警报网所需的电路、频率,邮电部门、军队通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予以保障;安装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方便条件,不得阻挠。 国家用于人民防空通信的专用频率和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混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6修正):第二章 气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 第十二条 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四章 通信和警报 第三十条 国家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全国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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