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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有哪些需要携带材料
释义
    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的,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签订离婚协议,夫妻双方需要准备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一方通过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等问题;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住房解决等问题,确认无误签名确认;携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离婚起诉书及副本,提交法院。
    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另外,还需携带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已经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男女各两张红底或者蓝底的两寸免冠单人照片。其中,离婚协议书中要包含夫妻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意见。准备好上述材料后,男女双方要一同到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申请。申请了之后还要经过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审查,审查过符合登记条件的,最后会予以颁发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二、一方不回来怎么办离婚手续
    一方不回来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办理手续如下: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2、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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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1: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