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妨害公务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所谓妨害公务罪,指的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是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已经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根据以上这个定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1、该罪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妨害公务,在本质上是通过对公务的阻碍引致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 2、该罪的行为对象是比较多样的。就法律的规定,主要包括: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全国或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 3、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主观故意是指在妨害公务问题上的故意,而非带有其他目的上的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