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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放后被没收的房屋能要回吗
释义
    一、解放后被没收的房屋能要回吗
    1、解放后被没收的房屋不能要回。解放初期没收的地主房屋已经没收,是无法归还的。改革法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等在农村的土地。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不得侵犯,其出租的少量土地一般也予以保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三条
    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学、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对依靠上述土地收入以为维持费用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另筹解决经费的妥善办法。
    清真寺所有的土地,在当地回民同意下,得酌予保留。
    二、没收财产房子怎么处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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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4:5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