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注册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 3、相关人员的证件相片; 4、如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股东、监事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8、公司章程; 9、股东会决议; 10、企业承诺告知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核验身份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