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离婚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
释义 | 在我国离婚抚养协议书的写法:首先,应当写明协议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应当在第二部分写明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相关条款。最后,由双方共同签字,并写明日期。 一、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在一方死亡后分割吗 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方式和期限;子女探视方式和时间;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 (5)其他事宜,比如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等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二、遗赠扶养协议书如何写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写法是:内容应载明遗赠人和抚养人的相关信息,然后写明生前饮食、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安排以及死后丧葬事务办理及费用承担。遗赠财产的名称、数量、处所,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违反协议的后果。最后写明日期由双方签字并盖章。 三、怎样手写分居协议书 分居协议书可以由夫妻二人手写,夫妻分居协议书开头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然后正文写明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分居达成合意,并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列明夫妻共同债权、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最后双方签字写明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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