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扣三分,罚款二十元到两百元不等,具体金额由交警根据当地规定对具体违法违规行为作具体处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按限定超车或让车的,处200元以下罚钱或警告,记3分,也可以并处吊扣6个月以下行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6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行驶证。 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的规定,具体如下: 1、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在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或者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或者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或者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时,不得超车。 3、不得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右侧超侧”顾名思义,就是车辆从原车道变道,然后从右侧车道才超越前车和,最后并回原车道的动作。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右侧超车是违法行为。这是因为我国的车辆都是左舵车,而且是靠右行驶,这就导致右侧的视线没有左侧好,右侧车道前方有意外情况也是观察不到的,其次右侧反光镜的盲区也比左侧要多,很容易发生事故。右侧超车的行为,会给予扣3分,罚款20-200元不等的处罚。 案例: 王某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未设置转向信号灯某路段的交叉口准备右转时,正好与对面左转而来的车辆发生了撞击。经交警认定是王某未能及时避让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而导致的事故,根据相关法规,对王某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第九项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