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一次扣1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