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无罪辩护? |
释义 |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 (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需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 一、经济犯罪定罪什么证据 经济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发生在经济领域。即发生在国民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2)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经济犯罪,并且一般都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3)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因此,在一般刑事案件中,对一个犯罪事实的认定,不一定需要多个证据共同证明,有时一个关键性的证据就能起到定案的作用,如杀人案件现场所遗留凶器刀把上血指纹的同一认定,在排除接触刀把的所有偶然性后,一般就可以认定嫌疑人就是作案人。但在经济犯罪刑事诉讼中,支撑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的证据事实,往往不是单个证据就能做到的,而需要一系列相关的证据组合在一起共同去完成。如行为人在某一票据上的签字,因其本身参入该民事行为的“合法”身份,签字行为本身是经济、民事业务内容所要求的,要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还必须证明其有犯罪的主观故意,而仅此一个签字行为是远远不够的,而需要一系列与签字行为关联的“组行为”共同支撑,形成一组证据共同证明主观方面成立、犯罪事实存在。 二、没有证据乱说构成犯罪吗 没有证据乱说是诽谤罪。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诽谤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要件。诽谤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诽谤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诽谤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4、主观要件。诽谤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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