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护具体是怎样的 |
释义 | 劳动保护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措施的总称,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等内容。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标准包括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以内按实列支,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 法律分析 劳动保护是指国家和单位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措施的总称。 它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劳动保护具体是怎样的 劳动保护的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以下是劳动安全、劳动卫生保护的基本内容: 1、劳动安全保护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防止和消除劳动者在劳动和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以及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我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包括:机器设备的安全;电气设备的安全;锅炉、压力的容器的安全;建筑工程的安全;交通道路的安全。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生产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 2、劳动卫生保护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避免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消除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我国制定了有关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规定》、《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粉尘危害的决定》、《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防暑降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防治尘肺病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制定了相应的劳动卫生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防止粉尘危害;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的危害;防止噪声和强光的刺激;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通风和照明;个人保护用品的供给。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劳动卫生规程达到劳动卫生标准,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三、劳动保护的相关费用 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支出。 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标准: 1、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服装费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为:在职允许着装工人每年最高扣除额100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2、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冬令、夏令保护用品支出,在税前列支的标准暂仍为: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含)以内按实列支。 3、对属于职工劳动保护费范围的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 4、对上述第1、2条劳保费支出,均不得发放现金,如发放现金的均不得在税前扣除。 拓展延伸 劳动保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对劳动者身体和心理健康所进行的保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保护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 具体来说,劳动保护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 防止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控制。 2. 防止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轻职业伤害事故的发生,对职业伤害事故伤害程度的评估与处理。 3. 防止职业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采取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对职业危害进行监测和控制。 4. 防止过度劳累:用人单位应当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任务和强度,避免过度劳累或者过度紧张。 5. 防止精神危害: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轻职业精神危害,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心理卫生保健条件和岗位。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劳动保护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劳动保护的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稳定的劳动环境。 结语 劳动保护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措施的总称。它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等内容。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生产设备达到安全标准,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同时,企业也必须按照劳动卫生规程达到劳动卫生标准,才能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虽然劳动保护需要投入一定的费用,但这是确保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拖欠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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