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可以要求前妻提供孩子的生活记录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有监护权,应当共同履行监护职责。因此,如果您担心孩子的生活状况,可以要求前妻提供孩子的生活记录。但该要求必须合理和必要。如果前妻拒绝提供或者其中涉及隐私等敏感信息,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夫妻双方有监护权,应当共同履行监护职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尊严等权益尽到保护和照顾的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被监护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有权请求监护人保护被监护人的权益。” 因此,在合理和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前妻提供孩子的生活记录,以保护孩子的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