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运人的义务有哪些? |
释义 | 1、承运人应当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义务。 2、通知义务。《民法典》第八百三十条规定:“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通知义务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法定义务。 3、数个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4、货物在运输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承运人该履行哪些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如下: (1)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量、起止点,合理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 (2)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 (3)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 托运人有哪些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托运人的基本义务有: 1、向承运人支付运输费用。 2、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托运的货物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的品名、重量和体积相符。计划运输货物,托运人还必须提出装运计划。 3、按规定对托运物包装。 对于要包装的货物,有统一标准的,要按统一标准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要按货物的性质,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须附有必要的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对于需要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当投保。 5、对于危险和需要特别照料的货物,托运人要履行特别义务。 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1、托运人的权利 (1)请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发送货物至目的地。 (2)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2、托运人的义务 (1)托运人办理货运,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质量、数量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2)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3)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 (4)货运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5)向承运人支付运杂费。 3、收货人的主要权利是: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 4、收货人的主要义务是: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承运人有什么责任- 货物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是由于承运人或者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原因和其他原因共同造成的,承运人仅在其不能免除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对其他原因造成的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应当负举证责任。 证人的诉讼义务有哪些? 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证人应承担下列诉讼义务: 1、如实作证的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 2、如实回答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就他所作的证人证言提出的问题; 3、遵守法庭秩序的义务。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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