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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释义
    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为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劳务关系可以仲裁吗
    1、劳务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所以劳务关系不可以仲裁。
    2、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
    1.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是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劳动合同终止的,劳动者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解除劳动合同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如果劳动合同已终止,劳动者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时效期限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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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