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员执业变更申请材料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申请所需材料和法律依据。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需要提交《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公证员执业证及复印件、原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并出具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材料以及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需要提交的材料。提交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提交时需审核原件并加盖公章。 法律分析 一、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申请所需材料 1、《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 2、公证员执业证及复印件(执业证号页、照片页、最后一次年检页); 3、原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并出具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 4、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材料; 5、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需要提交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材料,并出具同意变更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文件、证件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对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在提交时须审核原件,原件审核机关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一式三份。 二、法律依据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拓展延伸 根据《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证员可以在公证机构变更执业机构的。具体流程如下: 1. 公证员向拟任地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2. 拟任地公证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 拟任地公证机构与申请人在公证机构内进行面谈,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4. 拟任地公证机构与申请人达成一致,签署《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协议书》,并报上一级公证机构备案; 5. 上一级公证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告。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时,应当重新参加公证员执业水平考核。同时,拟任地公证机构应当对变更后的公证员进行培训,并将其纳入业务范围。 结语 首先,根据题目要求,我们需要根据下面这段话写一个80字的结语。这段话主要介绍了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申请所需材料以及法律依据。根据材料,我们可以得知,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需要提交《公证员执业机构变更审批表》、公证员执业证及复印件、原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并出具办结业务、档案、财务等交接手续的证明、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材料以及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需要提交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材料,并出具同意变更证明材料。同时,法律依据是《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五条。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和审批手续。 法律依据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12-06-28)\t第三十四条\t其他国家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 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08-03)\t第五十一条\t预算执行中,政府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和落实财政税收政策措施,支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制定组织预算收入、管理预算支出以及相关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监督等制度和办法; (三)督促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征缴预算收入; (四)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监督各部门、各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五)统一管理政府债务的举借、支出与偿还,监督债务资金使用情况; (六)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账户管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七)汇总、编报分期的预算执行数据,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要求定期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八)组织和指导预算资金绩效监控、绩效评价; (九)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和单位、国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业务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03-26)\t第九条\t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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