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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主动离职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
释义
    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劳动者承诺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劳动者约定放弃社保,离职时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单位不同意补缴的,劳动者可依照社保法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当员工出现辞职、或者其他变故断交社保后,在进入新单位时可以做两个月带补缴,如果断交的时间过长,可以通过一些社保的代理机构,专门来操作补缴,不过需要按照缴纳的比例收取一定的费用,可以帮把断交的社保补上。
    辞职时能提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缴纳,用人单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但在离职两年以后,实际上是不可以要求原单位来补缴社保了,因为无论是你申请劳动仲裁也好,还是申请劳动监察也好都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它有一定的实践实现的时间是不可以超过两年,所以说在两年之内你必须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监察,那么才会受理你的请求。
    如果原工作单位没有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缴纳社保,那么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即便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可以被认定为是劳动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去申请劳动监察或者是劳动仲裁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而且只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只要是能够证明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那么都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者是劳动仲裁部门来进行依法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发放员工工资的书面记录可以只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也就是说,超过两年的工资记录,用人单位没有继续保存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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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