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搭乘免费班车受伤谁负责 |
释义 | 搭乘免费班车受伤谁负责 商家提供接送客户的服务班车是属商业活动中的服务行为。 这里的“免费”只是相对于承运的汽车公司与消费者之间而言,免费班车为商家拉来了更多的客流,超市因此而获利,当然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责任。 一旦乘客乘坐上超市的免费班车,即使没有消费凭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仍然成立。 “免费”并不等同于“免责”,既然乘客得以乘坐超市的免费班车,超市即负有将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的义务。现在超市违反了该项义务,即构成违约,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孟*爷可以要求超市承担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各项费用。 搭乘免费班车发生事故赔偿有何依据 搭乘免费班车受伤,乘客有权对请求权基础作出选择。 对于乘坐超市免费班车时受伤的乘客而言,享有两种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1、基于侵权行为法的赔偿请求权; 2、基于合同关系的违约责任请求权。 在这两个请求权发生竞合时,法律赋予了受损一方对请求权的基础进行选择的权利,如果其中的一项请求权实现,则其余的请求权随之消灭。 受损乘客可以向经营者追究责任,也可以将经营者和服务班车一并起诉。 受损乘客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超市承担违约责任应予支持。 经营者的违约行为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消费者选择合同之诉,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依照合同法相应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调整消费者合同法律关系的法条可以适用。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应优先适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