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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适房去母亲名字手续怎么申请办理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购买、赠送、继承转到自己的名下。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5年以后从母亲那里购买即可。
    2、母亲去世以后即可以子女的名义进行合法的继承。
    3、5年以后母亲把房子赠予子女,赠与的房产只需交 1% 契税,但是房子如果再次交易 税率就变成20%。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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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