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提交:个人持着应提交的证件,然后向房管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将对申请跟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只要符合条件的,立即受理并且开具收件的回执,约定到现场审查的时间。 3.查丈:办证员要在约好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实地,然后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及面积,然后绘制平面的简图并注明其尺寸跟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所申请的资料与查丈结果,对于符合了政策规定的,应给予审批,然后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需按照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的产权人到房管局领回房屋权证。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