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索要一方分手费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释义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之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那么在生活中,男女分手时一方索要分手费合法与非法界限在哪儿?
    1、交谈自愿给付。
    2、威胁、要挟,敲诈勒索强制索要。
    因此,男女双方自愿给付分手费的,并不会涉嫌刑事犯罪。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并未达成一致,一方强行向另一方索取分手费,并采用威胁、要挟手段的,如果数额较大,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罪。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23:5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