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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继承需要清偿债务吗?
释义
    一、遗产继承需要清偿债务吗?
    继承遗产需要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遗产继承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可以作为第3人参加诉讼,但遗产继承纠纷或债务纠纷都是民事纠纷,开庭以后人民法院也会先进行调解的,不接受调解方案的法院会依法审理。
    二、遗产继承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诉讼时效的规定:
    继承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发生遗产纠纷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
    (一)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二)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三)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四)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及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五)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当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亲笔书写的弃权书有关证据;
    (七)丧偶儿媳、女婿继承公婆、岳父母遗产的,关于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八)关于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要求分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有关证明;
    (九)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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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7: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