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嫌疑人可以拒绝被害人或证人的要求见面,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证人要求与嫌疑人当庭对质的,应予准许,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与可能涉及自己罪责的人当庭对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侦查取证规则》第十五条规定:“被害人、证人要求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庭对质的,应当准许。”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与可能涉及自己罪责的人当庭对质,但被害人、证人要求与其当庭对质的,应当准许。” 综上,按照法律规定,被害人、证人要求与嫌疑人当庭对质的情况下,嫌疑人不得拒绝。但是在除此之外的情况下,嫌疑人有权拒绝与可能涉及自己罪责的人当庭对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