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划分职权范围? |
释义 | 人大拥有最高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决定权包括审查计划执行、批准预算、设立行政区、决定战争与和平。监督权包括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审查国家机关工作报告,质询和改变决定。政府工作报告既总结过去工作又部署未来工作,人大既体现监督权又体现决定权,二者不可分割。 法律分析 人大最高决定权: 1、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和计划执行的情况; 2、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执行预算情况的报告; 3、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设置; 4、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5、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最高监督权: 1、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监督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包括:听取和审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的各部、委提出质询案,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政府工作报告既有对前一年工作的总结,也有对下一年工作的部署,人大审议体现了监督权,通过体现了决定权,这两者在这件事上是统一的,不能分开看。 拓展延伸 职权划分的法律原则与实践 职权划分的法律原则与实践涉及了政府机构、组织和个人在行使职权时的权限范围和界限的规定。在法律层面,职权划分主要依据宪法、法律和其他相关法规来确定。其中,法律原则是指在职权划分中应遵循的法律规定和原则,如法定职权原则、授权原则、限权原则等。实践方面,职权划分需要考虑具体的行政、司法、立法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和职能,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同时,职权划分也需要考虑权力的平衡和监督机制的建立,以确保职权的合理行使和公正执行。综上所述,职权划分的法律原则与实践是为了确保行政机构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结语 人大作为最高决定权和最高监督权的机构,承担着审查、批准和监督的重要责任。通过审查和批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人大发挥着决定国家发展方向和监督政府履职的作用。同时,人大还负责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和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具有重大决策权。此外,人大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进行监督,对最高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审查,体现了最高监督权的职责。政府工作报告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又部署了未来一年的工作,人大审议体现了监督权和决定权的统一。职权划分的法律原则与实践是确保行政机构合法、公正、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同时也需要平衡权力与建立监督机制,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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