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犯罪指控下,辩护律师是否可以提出和解意见?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辩护律师在处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可以提出和解意见。但是,和解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犯罪被害人利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请求和解:(一)赔偿被害人损失;(二)消除影响;(三)其他适当和解方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行贿、受贿罪的被告人如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但是,对于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协助追缴犯罪所得等情节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律师在职务犯罪案件中提出和解意见,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犯罪被害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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