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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市摩托车上牌如何办理
释义
    本文介绍了摩托车上牌的步骤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摩托车上牌需要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开发票时使用正规的税票。上牌时需要拓印车架号和发动机号,选择牌照,录入电脑,领取牌照和登记证书。上牌前需确保摩托车有足够的安全性,否则可能会被拒绝上牌。摩托车无证驾驶会受到罚款和拘留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根据行为情节而定。
    法律分析
    一、摩托车上牌步骤是什么?
    摩托车上牌所需证件:请确保车主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开发票时一定要他用正规的税票。将摩托车、发票、合格证、车主身份证带到车管所,拿一张注册登记表,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选牌照,车管所录入电脑,领取牌照、登记证书。开去上牌的摩托是一定要具备有足够的安全性的,因为在申领车牌的时候也会对摩托车进行检查,只有当摩托车检查可以了之后,才会给车主们进行发一张摩托证的,车主们可以自己先检查好。办理摩托车上牌也需要交一定的费用,车主们还是要准备好,但是不需要过多的费用,大概在三百元之内可以处理好。
    二、摩托车无证驾驶要受到什么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6、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依据该规定可以看出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人,交警可以处200-2000元之间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视情况可以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拓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成都市摩托车上牌流程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以上,且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初次申领摩托车驾驶证6个月以上,且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
    2. 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驾驶人员身份证、驾驶证;
    (六)国家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3. 费用:
    (一)初次申领机动车上牌,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收取车辆购置税的10%;
    (二)初次申领摩托车上牌,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收取车辆购置税的20%。
    4. 上牌流程:
    (一)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机动车所有人登记地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上牌手续;
    (二)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牌手续;
    (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到机动车登记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牌证。
    综上所述,成都市摩托车上牌流程需要遵守申请条件、提交资料、费用和上牌流程等规定。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结语
    摩托车上牌需要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和车辆合格证,开发票时使用正规税票,并将摩托车、发票、合格证、车主身份证带到车管所。然后填写注册登记表,拓印车架号、发动机号,选牌照,车管所录入电脑,领取牌照、登记证书。上牌前需确保摩托车有足够的安全性,申领车牌时也会对摩托车进行检查。办理摩托车上牌需要交一定的费用,但不需要过多的费用。无证驾驶摩托车会被罚款200-2000元,情节严重的可以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
    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实现与机动车制造厂新车出厂查验信息联网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车辆管理所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具备条件的摩托车销售企业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方便机动车所有人购置车辆、投保保险、缴纳税款、注册登记一站式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三节 转让登记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转让登记时,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让和变更事项,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申请机动车转入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在转入地交易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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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