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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增值税发票,卖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会不会每次都不一样?在什么情况下会改变
释义
    法律分析: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增值税发票,卖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每次都不一样吗?在什么情况下会改变?
    法律分析:企业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请问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卖方地址写错了怎么办?
    普通发票地址开错了能用。因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要求填写名称即可,发票上其他的开户账号、地址、电话可填写可不写。所以写错了也没关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写就更严格些。任何主体私自印制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八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识别号是多少?
    法律分析: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随着“三证合一”的开展,税号就是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第二条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普通纳税人从合作社获得免税普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可抵扣增值税的意思是:1、增值税抵扣简单来说就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在购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验证发票并将可将相应税款从本期应纳税额中扣除的行为;2、企业要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小规模纳税人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增值税计算方法主要有哪些1、增值税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3%,9%,6%和0%四种税率;2、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目前有1%,3%,5%三种;3、增值税预征率有2%、3%、5%三种。
    计算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法律分析:1、增值税的算法公式为:增值税税额=含税价格÷(1+税率)×税率。2、增值税17%的税率属于一般纳税人。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17%增值税计算方式: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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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5:4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