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试用期辞职要写辞职报告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试用期的员工辞职需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报告。试用期的员工是要给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的,员工在试用期与用人单位会签订一份试用合同,试用期员工如果因为自身的因素想要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提前跟上级主管部门说明,然后再到人事部门报备。二、试用期的辞职程序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5)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员工虽然在试用期还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同样的享有正式员工的基本权利和承担基本的义务,双方在试用也会签订一个试用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是证明新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新员工在试用期辞职是要向用人单位写辞职报告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