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给父母办理居住证 |
释义 |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一、暂住证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暂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一年后过期的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原暂住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一致后申领新证;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 二、怎么办理长期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三、办理居住证都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工作人员通过居民身份证读取芯片相片信息。 3。居住登记回执(在旅馆业住宿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除外)。 4。提交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证明材料须准确表述居住证申办人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本市居住地址、本市居住(或就业、就读)半年以上等方面的情况。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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