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性恋属于民法领域的范畴。在民法领域,实行的是法无禁止即许可,也叫“法不禁止皆自由”。其含义是只要行为人不实施侵犯他人合法的私人领域这一为法所禁止的不正义行为,就享有充分的自由。所以,中国法律没有禁止同性恋行为,因此,在中国同性恋并不违法。但不受婚姻法保护。同性恋(或称同性爱),是以同性为对象建立起亲密关系,或以此性倾向做为主要自我认同的行为或现象。性倾向是个体对于特定性别之人,感受到的持久性情感、爱慕或性吸引力。同性恋连同双性恋和异性恋构成了性倾向连续光谱的三区带。许多研究考察过可能会影响性倾向的因素,但尚无研究能够明确证实性倾向是由某个特定因素或多种因素所引致的。近数十年来科学界已出版数十篇生物学理论方面的研究论文,指出性倾向的形成可能涉及基因或子宫环境等生物性因素。虽然性倾向的起源仍未能确定,其形成很可能是由于生物因子(基因、激素)和孕后环境因子交互作用促成有些人对同性间的性活动抱有成见,但科学研究已证实同性恋是人类性欲的自然展现型式之一,同性恋此一性倾向同异性恋双性恋,其本身不造成任何心理伤害。性倾向未必不会在一生中发生某种程度的变化,或未必有固定的身份认同;尽管如此,大多数人对于他们的性倾向,几乎没有或没有经验到能选择的感觉,并且没有充足可靠的科学证据支持能用心理学手段干预性倾向。对同性恋者常用的称呼为同志,男性为男同志,女性为女同志。认同自己性倾向身份的同志和有过同性性行为经验者的人数,皆难以为研究者确切估计,并且有些同志由于自己或他人的恐同心理或者社会歧视不愿公开自己的性倾向。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情形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