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合肥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1、职工符合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的,可凭合法有效提取凭证,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由单位经办人员签章(字)并按规定加盖公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凭提取凭证及经单位核实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即办理审批且实时到帐(一般10到20分钟可以到帐)。3、办理提取→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并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盖单位公章、签字确认)→持提取审批表、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提取材料至中心营业大厅申请受理→符合提取条件的当即审批,中心通知承办银行办理转账手续。二、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件;(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在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不少于6个月);(五)具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协议或证明文件;(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具备一定比例上的自有资金;(七)“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