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一、非法经营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经营罪,需要接受以下处罚:实施普通非法经营行为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同时处以又或者是单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又或者是没收财产。非法经营行为,一般指的是,行为人买卖没有经过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又或者是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什么是非法经营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