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认为确属故意恶意投诉、旨在诋毁公司声誉,公司可以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公司在调查事件背景时,如发现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敲诈,公司有必要将证据收集起来,以被敲诈勒索为由请求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如果恶意投诉是由同业竞争者发起的,公司可以向相关的主管部门汇报,寻求政府出面维持竞争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