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租赁房屋中,房屋保险是非常重要的。但是,不同的保险类型涵盖的范围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险类型。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约定维修租赁物,并承担因维修租赁物而产生的费用。租赁期间,租赁物因非承租人原因损坏或者部分毁损,致使租赁物不能实现使用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没有解除合同的,出租人应当承担修理费用。 2.《物权法》 第六十七条物权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负责给予保险金,保障物权人的物权得到保障的合同。 3.《保险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的风险负责,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受到损失的,保险人应当依法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租赁房屋需要购买财产保险,以保障房屋及其内部设施在租赁期间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所产生的费用。同时,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也应当明确规定维修责任和费用承担情况,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