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走吗 |
释义 | 一、员工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注: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货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l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的规定,在新刑法修订前,合同诈骗罪按照诈骗罪进行判处,其犯罪的数额亦按照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进行判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在试用期内公司不录用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要求,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是否代表用人单位认为员工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就可以随时辞退呢一、用人单位试用期合法辞退的条件试用期是用人单位是否聘用劳动者的一个考核期,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劳动者。那么,这是否就代表劳动单位可以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时辞退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按照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内,所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也要求达到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另外,如果试用期内,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二、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合同劳动法》第37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在合法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借故不受理,或因此克扣劳动者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可以随时走吗 通常上,劳动合同到期了,需要及时去办续签,要么就解除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的时候,一般公司需要确定续不续签,不续签的话需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不过,实践中,劳动者离职通常要办下面的手续: 1、如果你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现在需要提前三十日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接到消息后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你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你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才视为完成。 4、工资中有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你本月考勤,然后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你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你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所以,劳动合同到期员工可以随时走吗的回答是可以,但相关手续还是要及时去办的,起码你得办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样你去下一家单位的时候,才有足够的证明你现在已经没有其他的劳动关系了。 三、劳动合同到期随时可以走人吗 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不愿续签的,可以直接走人的,但应当完成工作交接。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主动提出不续订的情形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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