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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赔付金额需要多少,如何买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释义
    1、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2、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3、在我国还没有明确规定由谁购买保险的规定。可由发包方与施工方协商。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发包方投保;“建筑工程第三方责任险”由施工方投保。
    一、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合同中权利转让的问题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是依存于房屋,不能离开房屋而单独存在的,而购房者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在购房者(受益人)转让房屋时,这也就产生了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的问题。因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合同属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因此本文仍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入手,分析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购房者因转让房屋而产生的建筑工程质量保险中的权利转让问题。合同的当事人和合同权利人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分离,合同的当事人还是订约的双方,而合同的权利大多转由第三人承受,第三人对其在合同中的权利有依法转让的权利。那么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合同中,作为拥有保险金请求权的受益人(购房者)也就有了转让合同权利的权利。
    二、工程保险费属于独立费用吗
    工程保险费不属于独立费用。工程保险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根据需要实施工程保险所需的费用,包括以各种建筑工程及其在施工过程中的物料、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中的各种机器、机械设备为保险标的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及机器损坏保险等。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的计算也有所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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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