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药房给错药责任如何承担 |
释义 | 具体需要进行相关的医疗损害鉴定的。 如果没有对患者造成危害或对患者病情造成影响,根据情形决定是否由科室出面向患者道歉,并征得患者的谅解。 如果已经对患者造成危害或对患者病情造成影响,药房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患者需要举证证明是药店将药拿错的。 一、和医院打官司可以找媒体曝光吗 不建议找媒体,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 二、住院期间突发心肌梗塞死亡算医疗事故吗 住院期间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不一定算医疗事故,具体如下: 1、如果医院证明不是由于病情延误造成死亡的就不算医疗事故; 2、如果证明是由于病情延误造成死亡的,就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标准具体如下: 1、一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2、二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三、二次手术医院有责任吗 一般而言,二次手术医院是否承担责任需要看医院一次手术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医院在一次手术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需要二次手术的,则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是因为医院过错导致患者需要二次手术的,则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否能够承担责任,还要与医院进行协商,并且依据病情进行综合考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九条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第八十四条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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