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房东加租金毁约了,承租人维权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方在租赁期限内擅自上涨租金,不产生法律效力。对方毁约,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