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 一、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3、弟、妹尚未成年。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二、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