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婚姻关系是不会自动解除的。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经调解过后,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解除婚姻关系还是需要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或是协议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所以有别的证据证明双方感情不和等情形的,法院也会基于现实情况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