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嫁的女儿有土地继承权吗 |
释义 | 没有。 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2、《土地管理法》 1)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一、农村出嫁女有权利回来娘家要土地吗 1.按照土地承包法,户口未迁出应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 你的户口没有迁出,就说明你还是享有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父母去世,你们家的土地可归户内其他家庭成员继续使用。 不过法律上虽然是这样说的,但具体到实际的农村情况又会复杂些,受传统老旧思想的影响,很多农村人都认为外嫁女不能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若是涉及到征地补偿的,为了让自身利益更大化,也有的人明知法律上外嫁女有权享有土地权益,却故意忽视这一点,因为大家都知道法律维权成本大,一般农村妇女也不会选择走法律途径去解决土地纠纷问题。 2.在婆家是否有分到土地也有影响 如果你已经在婆家分到了土地,那么你父母的这块承包地在处理上通常不会继续给你使用,因为农村不允许“双份地”的存在,即使你的户口还在村子里,如果确权的话,通常会确权给家里的其他成员,比如你的兄弟之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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