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屋公证提存是如何的 |
释义 | 对二手房房款进行提存,就是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将房款先期提交给公证处保管,待卖方将产权证办理到买方名下(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后,再由公证处向卖方付款。 在房款提存后,如果卖方不协助办理产权证变更或者产权有问题无法变更至买方名下,公证处可以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将房款退还给买方;同时,如果产权证已经变更到买方名下而买方又不愿意履行付款义务,公证处也将根据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房款。经过房款提存,完全可以消除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隐患,增加买卖双方的信任,保证交易顺利完成。 办理房款提存公证时,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2、房屋所有权证; 3、所售的房产属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应携带身份证件、共有权证明共同到公证处申办公证或提供经公证的同意共有人出售房产的声明书;4、购房款;5、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收费办理二手房交易寻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 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 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 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 标准:按标的额的0.3%收取,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一、二手房交易要注意哪些骗局 1、利用虚假身份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是伪造虚假身份,利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为诱饵,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之前,向购房者索要定金及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一旦购房者交付款项后,施骗者便逃之夭夭。 2、利用虚假房证骗取定金及购房款 施骗者多为交易房屋的承租人,利用能自由出入交易房屋的有利条件,伪造房屋产权证,通过信息站刊登虚假的卖房信息,造成购房者产生误会后向其交纳定金或购房款,因而上当受骗。 3、假借购房骗取交易房屋 贷款购买二手房的审批程序都要求卖方先将房屋办理至买方名下后,由买方再向银行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施骗者往往就是利用这种贷款审批程序,实施诈骗行为。 4、卖房人恶意转移资产交易更名无法完成 卖房人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急于将名下房产变现,由于此时房屋处于自然状态,交易可以受理,但房产尚处于卖房人名下,一旦被追债,卖房人名下房产被司法查封,交易更名将无法完成,此时如果买房人已将购房款付给卖房人,就存在索要房款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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