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消村干部村长的政策有哪些有哪些? |
释义 | 村书记和村主任两种职务“一肩挑” 说到“一肩挑”,可以说是村干部的责任更重了更大了。以前在村干部的职务中,村书记和村主任是两个人分别任职。都是有村民选举产生的,村干部在国家干部中属于特殊的群体,不脱产、不在编。是老百姓的主心骨,无论大事小情都找村干部。现在国家更重视村干部了。给他们发了工资,每年上级部门还要进行村干部的业绩考核。从原来的三年任职期改到五年任职期。一人担任两种职务,工作压力大,村里大大小小的事也多,村干部也着实不容易。他们即要做新农村建设的领头人,又要做好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在网上看到村书记和村主任要取消,一些农民朋友也高兴的不的了。都说早改把他们都撤了。什么也干不了,光知道欺负人。“早该撤了,早该撤了”。说这些话的人,他们不是我历史所说的刁民,也都不是坏人。只是他们太心寒了。现在村干部工作都是上级安排的,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有一些村干部就开始唯上瞒下,拿着工资不为老百姓办实事,不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多替他们考虑问题。所以也就造成了取消村干部的呼声越来越高。 农村没有村长了吗? 众所周知,我国农村实施的是村民自治制度,村干部由村民选举产生,是农村最基层的不在编干部。在多数农村地区一些村干部往往存在思想陈旧、缺乏责任感、聚恶涉黑等社会问题。基层干部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他们是农村经济建设的组织者和未来农村农业发展的实践者,因此村干部队伍的质量问题是尤为重要的,即使国家的政策再好也需要村干部的执行与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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