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选举权被非法剥夺要如何办 |
释义 | 选举权被非法剥夺应及时向县区、乡镇的选举办公室反映和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先向选举委员会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选民资格诉讼。选举权是人民通过宪法“创造”的权利,是与人民主权联系最密切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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