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旅客乘坐高铁时可以携带常见的液体,如饮用水、饮料等。不限制液体容量,但是禁止易燃易爆液体。乘客可以携带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00毫升的酒精、冷容烫精;不超过600毫升的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高铁上对于带水没有限制,但需经过安检检查确认是水和饮料。如果是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是不可以带上车的。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五十二条下列物品不得带入车内: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3、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4、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5、规格或重量超过本规程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物品。其中水和饮料,不在禁止范围内。 “水”不是铁路违禁品,在不超重和包装尺寸的情况下,是可以随便携带的,但是在安检时,如果乘客手里的“水”已经开封,或者是自带保温杯的茶水或者热水,一般安检员会让乘客试喝,如果是正规包装,而且没有开封,只需通过安检设备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六条 公民有爱护铁路设施的义务。禁止任何人破坏铁路设施,扰乱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第四十八条 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品名托运危险品。禁止旅客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铁路公安人员和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铁路职工,有权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实施运输安全检查的铁路职工应当佩戴执勤标志。危险品的品名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