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和父母共同拥有的房产证如何处理? |
释义 | 父母赠予或卖给子女房产的过户方式包括赠予和买卖过户,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的6%,买卖过户费用约为报税价的8%和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需支付契税1.5%和其他过户税费数百元。 法律分析 父母与子女共有房产证处置房产可以通过赠予过户或买卖过户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买卖过户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子女和父母共同拥有的房产证?- 分割、转让或出租? 对于子女和父母共同拥有的房产证,有几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首先,可以考虑进行分割,即将房产分割成独立的份额,每个人拥有自己的份额,以便各自管理和处理。其次,可以选择转让房产,将房产的所有权转让给一方或第三方。这可能需要达成协议并进行法律程序。另外,还可以选择出租房产,将房产出租给第三方,以获取租金收入。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建议与相关律师咨询,以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并保护各方的权益。 结语 对于父母与子女共有的房产证,可以通过赠予或买卖过户的方式进行处置。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的6%,包括公证费和过户税费;买卖过户费用约为报税价的8%,还需支付增值税和契税等其他费用。此外,房产证持有满5年的情况下,免除增值税。若父母与子女共同拥有房产证,可以考虑分割房产、转让所有权或出租房产等方式处理。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咨询律师,确保合法合规并保护各方权益。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登记申请书; 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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