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第一次申领身份证收取20元工本费;2、身份证信息变更、过期、丢失、证件受损等再次申领时,收取40元工本费;3、临时身份证收取10元工本费;4、如果加急证件需要60元每证次,如需邮寄还需要外加20元快递费(此费用可邮局交纳也可派出所代收)。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机关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即向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除上述收费外,各地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